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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遊戲規則: 1.被點名的人必須發表一篇文章,寫出自己的五個怪癖!  
2.寫完五個怪癖後,請點名五位的lucky朋友繼續串聯下去!
(注意唷!被點名的人不能重複呀~~未滿五人者,就違規囉~!)

沒想到我被毛茸茸點名,原因是我比較常寫網誌Orz

怪癖1:
我有潔癖,不能忍受自己房間亂,常常摸完髒的東西就洗手,洗完碗因為不喜歡洗碗
精的味道,所以會用肥皂洗一遍,讓手香香的~~

怪癖2:
出門一定要穿外套+帶傘,因為我最討厭曬太陽了,我要白回來咩~~~
因為暑假出隊讓我整個人黑掉,討厭=口=
我要白白白~~~~~~~
就算熱我也會穿外套= =+,騎機車也會戴手套~~

怪癖3:
不能忍受火星文或注音文
這類文字殘害下一代,而且很難看懂,看一篇文章,結果一堆火星文,看的很痛苦><

怪癖4:
一看到喜歡的東西,會瘋狂去找相關資料,那陣子會超沉迷 呵呵
隔一陣子,喜歡上別的東西,又會開始XD

怪癖5:
不能忍受肚子餓的感覺
我只要肚子餓,心情就會不好,脾氣自然也會不好 哈哈哈
所以肚子餓我一定要吃東西,就算喝一杯阿華田也可以

哎呀呀~~~怪癖好難想,明明沒有那麼多怪癖XDD
我要欽點誰是下5個呢???我想想看好了 哈哈哈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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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uikte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